弟弟举报哥哥“顶替上大学”案庭审至深夜;哥哥指控弟弟“涉嫌行贿”:送一官员十条和天下香烟,后被退回,弟弟称系“和表姐吹牛”
弟弟举报哥哥“顶替上大学”案庭审至深夜;哥哥指控弟弟“涉嫌行贿”:送一官员十条和天下香烟,后被退回,弟弟称系“和表姐吹牛”
2026-08-19

「标题:顶替入学争议庭审至深夜,兄弟法庭对峙互相质证」

湖南唐姓兄弟因借名买房引发的“顶替上大学”纠纷再次在法庭上交锋。事件缘起于弟弟唐一达举报其哥哥唐时达冒用其名字进入湘潭大学就读,学校曾据此撤销唐时达的本科学历,引发长达七年的多轮行政诉讼。2025年8月,湖南高院认定学校原决定存在主要证据不足和程序问题,撤销有关裁定并责令重作。11月,湘潭大学重新作出撤销学历的决定,唐时达再次提起行政诉讼。

8月18日,该案在湘潭市岳塘区法院公开开庭。庭审原定上午开始,因庭前会议推迟到接近中午才正式开庭,除午间和晚间各短暂休庭外,庭审持续至当晚约十点,流程完整走完后宣布休庭。庭审中,各方均获充分发言机会,但两兄弟在庭上面对面交锋并不多,休庭时亦未交流。 球友会

作为原告的唐时达坚称自己从未冒名顶替,也从未使用他人名字入学,一直以唐时达为名,要求法院撤销湘潭大学2025年的撤销学历决定。湘潭大学则称其是按照湖南高院判决重新调查并补充证据后作出决定,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以第三人身份出庭的弟弟唐一达在庭上重申其主张:他原来叫唐时达,后来被哥哥冒用姓名入学,冒名顶替的事实确有其事,但其出庭发言不多。庭审举证质证环节双方就证据展开激烈争辩。唐时达当庭递交了一段微信聊天记录,指控弟弟在冒名事件中涉嫌向相关人员行贿——称曾赠送某官员多条香烟但被退回。唐一达随即对该聊天记录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并否认接受该指控,称部分内容可能是本人向表姐吹嘘之词,不能证实为事实。

原被告及第三人在法庭建议下曾申请将母亲肖女士作为证人出庭,但考虑其身体状况,最后未出庭作证。庭审中,双方围绕若干关键证据展开详细质证:唐时达指出,被认定其冒名顶替的所谓“自认材料”并无其亲笔签名,来源说法多次更改且互相矛盾;与冒名指控相关的多为口头证言,且证明人未能合理出庭作证,故这些材料不足以作为定案依据。他并指出,学校在先前诉讼举证期限内未提交的材料,不能在生效判决后以补充方式作为新证据引用,称被告的补证属于事后“补课式调查”,违反最高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一次性举证的规定。 球友会

湘潭大学方面则表示,重作决定是根据高院指示重新启动调查程序后取得的,补充了来自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等多项新证据,并有大量证人证言支持其认定:称当事人本名为潘涛,且有证人证实潘涛与唐一达为兄弟关系,且有人以“唐时达”名义考入湘潭大学后由潘涛使用该名进入学校就读。学校认为原告对证据体系提出的逻辑质疑不足以动摇整体证明力,请求法庭维持被诉决定。

双方在法庭上围绕证据的合法性、证明力及程序合规性进行反复争辩,法庭对各项证据逐一质证并听取意见。庭审一直持续至深夜,审判长在全部程序走完后宣布休庭,后续将由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