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3日0时29分左右,广东省翁源县境内一段高速公路北向行驶路段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行车道上倒车,与一辆小型客车相撞,导致三人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时正值春节临近,后果严重。
调查认定,事故系驾驶人徐营军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倒车所致。事发时,徐营军所驾车辆在由南向北行驶至通往另一条高速公路的匝道处,因手机导航反应滞后误以为走错路;导航恢复后,他试图将已驶入匝道的车辆调整回主线,在应急车道与第三车道之间短暂停留约10秒后倒车回第二、三车道,拖挂低平板半挂车左后尾部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碰撞造成周某勇、荀某花、万某林三人当场死亡,事故被认定为生产经营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警方对徐营军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调查报告指出,徐营军使用他人身份信息卡虚假更换驾驶人信息,且其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沁阳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运输企业在安全监管和动态监管上存在明显短板,未能有效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翁源县政府的应急救援处置及时、妥当,高速公路交警部门亦履职到位,均不承担事故责任。 球友会
徐营军被认定负事故全部直接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调查期间已建议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于2026年5月13日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并于2026年6月30日由翁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事故教训深刻,提醒相关监管与运输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与动态监督。